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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5年自考宪法学考试大纲国家元首

来源:2exam.com 2015-1-27 22:35:09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家元首的涵义和特征,了解国家元首的分类、任期、职权;了解建国以来,我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发展变化;正确理解我国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了解我国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职权和职位的补缺,从而对我国国家主席制度有个全面了解。

  第一节 国家元首概述

  一、国家元首的涵义及特征

  (一)国家元首的涵义

  (二)国家元首的共同的特征

  二、国家元首的产生

  (一)世袭制的产生方式

  (二)选举制的产生方式

  三、国家元首的分类

  (一)君主制国家之首和共和制国家元首

  (二)个人元首和集体元首

  (三)实位元首和虚位元首

  四、国家元首的任期

  终身制和有限任期制

  五、国家元首的职权

  (一)参与立法权

  (二)任免权

  (三)紧急命令权

  (四)军事权

  (五)外交权

  (六)郝免权

  (七)荣典权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国家主席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49—1954年)

  (二)1954年《宪法》颁布实施(1954—1966年)

  (三)“文化大革命”爆发后(1966—1982年)

  (四)现行《宪法》公布迄今(1982年迄今)

  二、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国家主席制度的特点;国家主席显示出国家元首的性质和地位。

  三、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担任国家主席的基本条件;产生国家主席的法律程序;国家主席的任期。

  四、国家主席的职权

  (一)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二)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三)外交权

  (四)荣典权

  国家主席职权的基本特点。

  五、国家主席的进行国事活动。

  为了适应客观实际情况的需要,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把《宪法》第81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家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的补缺。

  宪法对国爱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的补缺规定。

  考核知识点

  一、国家元处的涵义与特征。

  二、国家元首的产生、分类、任期和职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考核要求

  一、国家元首的涵义与特征

  识记 国家元首的涵义

  领会 国家元首的共同特征

  二、国家元首的产生

  识记 世袭制的产生方式;选举制的产生方式。

  三、国家元首的分类

  识记

  (1)君主制国家元首和共和制国家元首;

  (2)个人元首和集体元首;

  (3)实位元首和虚位元首。

  领会

  (1)共和制国家元首;

  (2)集体元首。

  应用 联系特定国家,分析认识国家元首的类别。

  四、国家元首的任期

  识记

  (1)终身制;

  (2)有限制任期。

  领会 有限制任期中的连选连任。

  五、国家元首的职权

  识记

  (1)立法权;

  (2)任免权;

  (3)紧急命令权;

  (4)军事权;

  (5)外交权;

  (6)赦免权;

  (7)荣典权;

  领会

  (1)立法否决权的意义;

  (2)军事权的内容。

  应用 联系特定国家,说明其元首享有的职权。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制度的历史沿革

  识记

  (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家主席制度;

  (2)1954年《宪法》颁布到1966年的国家主席制度。

  (3)“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到1982年《宪法》通过前的国家主席制度;

  (4)现行《宪法》公布到现在的国家主席制度。

  七、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识记 我国国家主席制度的特点

  领会 国家主席显示出国家元首的性质和地位。

  八、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识记

  (1)当选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条件;

  (2)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的程序;

  (3)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

  九、国家主席的职权

  识记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2)任免国各院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3)外交权;

  (4)荣典权。

  领会

  (1)国家主席职权的基本特点;

  (2)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的补缺

  识记 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补缺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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